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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院制定涉企债务纠纷立案审查应对措施
作者:郑晔 发布时间:2011-12-06 10:54:30
为确保涉企债务纠纷处置工作的统一性,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涉企债务纠纷立案审查工作应对措施。
措施要求加强立案把关,所有债务类案件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先进行收件登记,待完成审查甄别、风险评估、信息报送等工作后,再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实行分级评估防控管理,对可能引发群体矛盾、连环诉讼或者影响整体处置工作的案件,及时启动预警处置机制,向有关单位发送风险抄告单;加强信息沟通处置,对发现存在金融稳定或者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及时向同级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处置办)做好信息沟通互动;实行案件分类处置机制,对经过初步审查评估,牵涉面不大、风险较小的案件,及时立案,畅通司法处置途径,对于情况紧急,可能造成矛盾激化或者出现重大财产转移的案件,采取边报送边处置,对处置办反馈已进入统一处置的,按照处置办的要求暂缓立案,同时做好立案释明工作,对于涉嫌吸存或者集资诈骗,公安已经立案的,引导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浙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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