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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渔船上开庭方便渔民诉讼
发布时间:2011-12-07 09:31:02
![]() 渔船上的法庭。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朱文中)
“法官进湖上船,安排在渔船上开庭,不但方便我们接受司法服务,又不耽误湖上生产作业。”12月6日,江西省鄱阳县渔民老朱深有感触的说。
老朱是当地的一个渔老大,在他船上打工的小丁在一次捕鱼作业中不慎受伤,因为赔偿问题谈不拢,一纸诉状将老朱告到了鄱阳法院。由于涉渔雇佣纠纷与渔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当地渔民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渔船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渔村民俗,通过入情入理的调解,最终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 近年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在湖区设立巡回法庭,推进涉渔纠纷诉前调解,主动延伸湖区法律服务,将审判庭、调解室搬到渔船上、家门口,及时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杜绝湖区矛盾纠纷影响扩大化,努力营造湖区渔民的和谐氛围,真正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 据悉,今年1至11月,该院在湖区开展巡回审判19次,针对湖区渔民的纠纷就地开庭、调解,有效维护了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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