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方丽 许祚松)
江苏省的冯广锏、王群假扮夫妻以买花炮为名骗取财物,未成想没发横财却先受刑罚。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广锏、王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四万元。
2011年8月13日,被告人冯广锏自称刘闯和被告人王群以夫妻相称,来到广德县某花炮公司,称要购买花炮。在与被害人沈某谈好购买花炮事宜后,2011年9月6日,被告人冯广锏付给被害人沈某约定的人民币10000元定金,9月7日,被害人沈某安排车辆将价值人民币55816元的花炮送到指定地点一废旧工厂,被告人冯广锏将货物接受后,称第二天将余款付清,却连夜将花炮转移,并将手机关机。9月7日,被害人沈某在联系被告人冯广锏无果的情况下报警。9月14日,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告人冯广锏、王群骗取被害人沈某花炮价值人民币5581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广锏、王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冒充夫妻进行诈骗,在共同犯罪中分工负责,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应当按照各自所犯罪行对全部犯罪事实及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已退赃,赃物已返还受害人,亦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