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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法院行政诉讼“听、说、看”走出新路子
发布时间:2011-12-12 11:52: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志峰 刘健)   针对案件专业性较强、需要协调的特点,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在“听”、“说”、“看”上做好和谐文章,不断探索化解矛盾工作新方法,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11件,7件经协调撤诉,无一缠诉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全部案结事了。

    “听”。庭审前,该院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成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引导诉求无合法依据的相对人息诉。在摸准当事人症结的基础上,发挥法官的宣传、释明、建议作用,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说”。庭审中,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运用“案例引导法”、“旁敲侧击法”等方法,进行当庭释明,让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考量可能面临的诉讼结果,从而提出更切合实际的和解方案。在当事人有和解意向时,及时抓住和解契机,运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进行“圆桌”调解,通过反复疏导和说理,解开当事人纠结。

    “看”。法庭外,在处理山林纠纷等疑难复杂纠纷时,因案制宜,现场办案,查清争执山场土地的地点、面积、范围,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在查看现场时,该院注意邀请人民陪审员、原告亲友、基层有威望,有办法的村干部和村名代表参与进来,让他们做好中间人,当好“娘舅”,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庭外。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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