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罗平:法官妈妈从“课内”演绎“课外”
作者:区鸿雁 朱向荣 发布时间:2011-12-12 14:46:49
![]() 女法官到布依山寨普法 “正值豆蔻年华的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误入歧途,问题孩子离铁窗高墙仅一步之遥。如何用心拯救迷途或将迷途的孩子,作为妇女干部,我们与法院一直在努力。”采访中,云南省罗平县妇联主席许雪导出了当地少年审判法官的心声。 “馒头血案”诞生“法庭课堂” 经常上网冲浪的“网络一族”,对于2006年创造互联网浏览及下载奇迹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并不会陌生。而罗平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在审理一起哼歌引发的少年伤害案后,对如何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进行 “重新定位”。 张甲和陈乙是同班同学。2008年12月的一天晚自习,一时歌兴大发的张甲随口哼起小调,思路被打断的陈乙制止中,双方发生口角。事后,实在咽不下这口“窝囊气”的陈乙将此事告知李丙。一向自负的李丙不假思索,邀约了陈丁。为了“壮胆”,陈丁又先后找到李戊等四名外校学生。哼歌事件的第三天晚上,陈乙7人“浩浩荡荡”将张甲及朋友打成重伤。 面对这起涉及两地三校,具有诱因简单、手段极端、群体性、盲目性、冲动性和随意性等特点的未成年人伤害案件,不论是在铁窗中度过学生时代最后一个暑假的四名未成年被告人,还是为医治不得不休学的二名受害人,幼小的心灵都将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霾。采访中,承办该案的罗平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谢瑶说,办理案件后,她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 针对“症结”,女法官们创新工作思维,将审判经验中的积累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全过程,探索出被称为“法庭课堂”的三部曲。即庭前对触法孩子家长进行“家访”,了解孩子的成长经历、生理和心理特点、生活环境。督促其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庭前会见孩子,找准法庭课堂“教学”的核心和重点;庭审过程中,注重发挥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陪审员的不同身份作用,从各个角度对触法孩子进行针对性的“教学”;法庭判决后进行教学“复习巩固”。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孩子在执行时配合其法定代理人“履职”,对其学习和生活提出建议,并不定期上门检查“考试”。她们还尝试在教育环节和就业环节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对未成年罪犯的法律评价、社会评价、就业保障方面“重新认识”,对其人格、人性、人生“重新定位”。 “法庭课堂”成了“家常便饭” “这样的真实庭审,能够对学生今后的学习锻炼中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法庭进校园突破了模拟法庭的传统形式,在构筑学校、家庭、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体系等方面的教育意义十分显著。”10月26日下午,罗平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法官走进城区罗平县第二中学,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等五人盗窃案后,师生们连声说好。 当天,学校组织了120余名在校学生全程旁听了审理。法庭通过主持检察官公诉、被告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证据出示与质证、法庭教育等诉讼程序,向师生们展示了一个刑事公诉案件审判的全貌,将庭审办案程序真实、形象地展现在同学们面前,拉近了法制宣传与校园的距离。 是的,罗平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法庭的女法官们坚持用女性特有的慈母般的爱心与耐心,选取典型案件进校园审判同时,积极开展“两延伸一建议”活动,中小学校的操场、布依山寨的竹楼、库区渔民的渔船,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会闪现着她们的身影,哪里就会成为她们的临时法庭,她们还编写了《抉择——青少年犯罪启示录》一书丰富了“法庭课堂”载体。采访中,罗平法院院长杨开宇对他麾下的女法官的辛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罗平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对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进行全面调查,结合庭审开展法庭课堂,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携手丰富第二课堂等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10月15日,广西西林法院少年审判法官跨省前往罗平法院“取经”时,十分肯定地说 “现身说法” 丰富“第二课堂” “法律是一道不可触摸的网,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不论时隔多年,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同时法律也是公平的,只要犯罪的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勇敢的站出来承担责任,法律也必将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面对当地城区七所中学200多名学校团干部、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不久前投案自首的青年小王语重心长。 1997年9月27日,年仅17岁的小王驾驶一辆小型货车将一位行人挤夹在墙角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小王外出打工,10多年间一直未与家人和亲友联系。今年9月15日,实在忍受不了脱离亲人战战兢兢躲避日子的小王在父亲的陪同下走进当地公安机关。11月1日,罗平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后,被判处缓刑的小王于11月25日主动给城区的中学生们上了这堂法制课。 11月25日当天上午8时30分,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一件因琐事发生于邻里之间的故意伤害案如期开庭。与往常不一样的是,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城区一中、二中等七所中学团支部、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200余人。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谢瑶结合案情,针对当地多发于中小学生之间的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案件给旁听的学生们“授课”后,来自妇联的人民陪审员讲述了身为母亲的她对孩子们的谆谆教诲。 面对积极思考、踊跃提问的学生们,刚才还在审判台上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纷纷主动答疑解惑。 当天下午2时30分,参加活动的学生还走进当地看守所,感受警戒森严的高墙生活后,观摩当地武警中队营房,进行强烈的高墙内外对比。在交流发言中,7位学生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了参加这次校外法制课堂教育活动的体会,纷纷表示要懂得感恩父母,感恩社会!随后,罗平县妇联主席许雪要求每位学生重新理解和认识“幸福、自由、责任”的内涵,希望大家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为做好“法庭教学”的延伸工作,罗平法院主动邀请当地人大、政协、政法委、关工委、工青妇以及教育系统的负责人共同商讨如何开展“第二课堂”,延伸“法庭课堂”的预防作用。他们先后健全完善了“社区矫正为主,联合帮教为辅,强化个案帮教”的工作机制同时,主动选取适合师生旁听的案例进校园公开开庭,帮助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展“模拟法庭”,开辟法庭“第二课堂”,增强“课外教学”的“常态性”、“互动性”、“生动性”和“生活性”,在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提高他们对犯罪的认知度。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