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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为妇女儿童构筑“权益保护网”
发布时间:2011-12-12 16:41: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任天勤)   遭遇丈夫背叛和家庭暴力的肖燕,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2月12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支持了肖燕的离婚诉讼请求,并判决其丈夫赔偿各项损失5000元。

    吉安县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妇女儿童筑起了一道“权益防护网”。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62件,调解或撤诉结案52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该院通过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服务承诺内容以及建立科学的分流案件制度,将妇女权益维护工作前移至立案阶段。同时建立妇女儿童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妇女儿童打得起官司,使其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

    该院在审理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过程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的角度来依法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坚持调解优先,讲究调解艺术。该院坚持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八个必调”贯彻于办案始终。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调解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三调联动”,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为延伸司法服务,该院法官采取登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做到定期回访与不定期探访相结合,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

    该院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开展了法律咨询、送法到校等活动,积极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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