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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入整改提高阶段
发布时间:2011-12-14 14:13:20
从12月中旬开始,辽宁全省法院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入整改提高阶段,将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组织对前两个阶段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组织全省法院以院为单位,对照《方案》安排,特别是对照“通读文件、集体学习、宣讲辅导、加强培训”四个环节的要求,查缺补漏。对没有完成通读文件、集体学习和没有参加院领导辅导的干警要安排进行补课,保证完成规定动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力度。年底前,充分利用最高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再学习再教育辅导报告会”的有利机会,组织全省法院干警深入学习,除在参加分会场辅导报告的干警外,其他未直接听取辅导报告的人员,通过支部学习的形式组织进行学习讨论,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 切实做好整改提高。将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和省法院组织开展的“整顿庭审纪律作风专项行动”作为再学习再教育的重要内容,从12月中旬开始,组织全省法院结合最高法院印发的典型案例和本地法院的具体案例,组织进行学习教育,针对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从司法理念、群众观念方面查找根源,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 做好活动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定于12月20日召开全省法院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中级法院开展再学习再教育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组织各中级法院于12月30日前形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同时,针对明年全省法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内容,及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征求各中级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最高法院工作部署,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据了解,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确定为宣传动员、学习教育、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来源:
辽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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