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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行政“圆桌审判”架起群众“连心桥”
发布时间:2011-12-15 09:13: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尊会)
近年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创新行政审判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圆桌审判”方式,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寻求办案的最佳效果。今年1-11月,共审结行政案件43件,其中通过协调促成双方和解、原告自愿撤诉的28件,调结15件,调撤率100%。
重源头预防。组织法官到行政机关开展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纠纷的发生。对于矛盾尖锐、政策性强、涉案人多的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提前介入,加大诉前协调力度,防止事态扩大。 注重释法说理。在案件审理阶段,利用“圆桌”这一载体,把握庭前释明、庭中释法、庭后答疑等有利时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案情,对案件处理结果做到心中有数,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注重因案施策。根据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协调方式,增强协调和解的效果。 注重巧借外力。对于敏感性、导向性、群体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确保协调效果的实现。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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