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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爱生恨砍伤前男友现任女友获刑7年
发布时间:2011-12-16 11:01: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晟)   因爱成恨,前任女友竟挥刀砍向其前男友的现任女友。日前,现年40岁的被告人张莉梅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8年11月,相恋五年的男友熊某向张莉梅提出分手,但张莉梅并不甘心,仍不断纠缠熊某见面。一个偶然的机会,张莉梅发现熊某与20岁的白某相恋,遂对白某怀恨在心。

    2008年12月20日19时许,张莉梅随身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窜至白某的暂住地,不断敲门、拍窗要求进屋,称要与熊某说几句话。不堪打扰的白某打开屋门,张莉梅进屋后即从包内掏出菜刀向白某颈部砍去。经鉴定,白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2009年2月7日,张莉梅得知熊某回家探亲,再次找到熊某父母家中对熊某进行辱骂、威胁。熊某报警后,张莉梅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张莉梅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公安机关又于2010年11月28日在广州火车站将其抓获。张莉梅到案后赔偿被害人白某8000元,白某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莉梅持刀砍伤被害人颈部,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莉梅已赔偿被害人白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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