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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法魂 无悔写青春
——记建始法院景阳河法庭副庭长刘振华
作者:范正宪   发布时间:2011-12-16 13:56:08


    刘振华现任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景阳河法庭副庭长,主持该庭工作。15年来,他以一名当代法官的崇高信念,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公正执法,默默奉献,真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

    勤学苦练强素质

    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刘振华就一直在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他清醒地意识到,作为法官,审判业务必须精,法学功底必须厚,尤其是作为当代法官,就应该站在司法改革的最前沿,展示出青年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崭新精神风貌。因而,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刘振华都有一股子疯狂的钻劲和拼劲。为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他报考了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并按期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更为可贵的是,他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能力业绩同提升,自2007年以来,在业务学习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个人办案数年年位居全院之首。 

    在扎扎实实地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刘振华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于2010年7月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他积极自觉地坚持政治学习,坚持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主动投身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多项教育活动中。在红岩寺法庭工作期间,作为法庭负责人,他在政治思想方面不但严以律己,而且非常注重对法庭其他同志政治思想觉悟的培养,防止工作及政治上消极情绪的滋生。在业务学习中,他除坚持自学法律知识之外,还组织全庭干警定期集体学习,不断提高全庭法官的业务水平。在他的带领下,红岩寺法庭2009年在全院年度考核中,各项指标均名列第一。

    扎根基层成标兵

    十多年来,刘振华扎根法庭,先后在茅田法庭、红岩寺法庭工作过,2010年3月调到民一庭工作,2011年被安排到景阳河法庭主持工作。无论走到哪里,他都始终坚持忠于法律,心系群众,廉洁办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向党和群众递交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答卷。2007年他担任法官以来,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牢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潜心钻研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技能。2007年至2010年,他个人共承办各类案件455件,其中2007年78件,2008年104件,2009年159件,2010年114件,年均结案113.75件,所结案件平均调解率达到98.67%。他所办案件无一件违法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无一件申诉上访,4年来所结案件仅上诉1件,二审维持原判。

    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刘振华始终坚持带头多办案,办大案,办难案,对每一个案件质量都严格把关,力求办成精品。他2007年承办的陈恭平诉游兴月财产所有权纠纷案、2008年承办的刘传国诉黄贻卓合伙纠纷案、2009年承办的鄢咸淼诉彭钦祝法定继承纠纷案,以其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较高的审判艺术,被评选为全院当年度的精品案件。同时,他刻苦钻研应用法学,将带有典型性意义的案件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在新闻媒体上登载。他在办理陈桂英诉建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筑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案,周明星诉吴茂发、胡光灯、胡昌荣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后,所撰写的法官说法案例,先后被《湖北日报》刊载,受到了领导的赞誉。他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串串荣誉之花:连续三年被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后被县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和“十佳执法标兵”、2010年被恩施州中级法院授予全州“十佳法官”称号。

    潜心调解息纷争

    刘振华办案善于调解,通过潜心钻研定纷止争的调解技巧,使一宗宗民事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运用调解手段解决民事纠纷,需要的是勇气、耐心和信心,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深厚的社会阅历。他充分运用形式宽松、程序简洁、环境平和的调解特点,放下法官的架子,用真心、真情来化解每一件案件。

    2009年,他成功调解一件因山界林权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该案代理人樊某某深有感触地说:“听了审判人员的发言,不仅是当事人,包括我们代理人都深受感动。我也代理案子多年了,确实很少听到审判人员对我们这样深刻的讲解理论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我们应该感谢刘法官对我们的开导,这不仅对以后我们处理纠纷,就是日常与他人相处都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在审办案件的同时,刘振华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自觉把每一件案件的审理,都当成一次鲜活的法制宣传教育课,使当事人得知胜败所在。他所承办的黄光燕、周龙莉、周永远、马庭银诉罗贤德、柳万平、马骏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全州第一例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因案件涉及法律问题比较多,又牵涉到清江河上非法运输、非法捕鱼以及原告所诉受害人处于失踪状态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有关领导非常重视,附近老百姓也纷纷前来旁听观望,加之建始县地方海事部门处理该类案件数量有限,经验不足,当事人紧紧抓住建始县地方海事处调查结论的瑕疵不放,使得调解工作任务艰巨!庭审中,刘振华从案件当事人产生纠纷的根源、从做人的道理、从本案当事人的责任等方面做了长达10个多小时的思想疏导工作,让各方当事人及百余名旁听群众从法律上深受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当事人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

    平凡岗位显风采

    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事,这是刘振华对自己的基本要求。他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成家以来长年和家人分居,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因母亲身患癌症,父亲又长期有病,经济上、精神上都压力倍增,但他丝毫没有因为家庭负累而影响到工作,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五个严禁”和“约法三章”的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十多年来,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却凭着对人民的赤胆忠心,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办了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为人们所称赞。他是平凡的,但正是这种平凡,才构成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才擦亮了天平,铸就了法魂。

    漫漫法官路,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奉献。15年来,刘振华周围没有鲜花与掌声,他忍受清贫,耐住寂寞,一身正气;他用坚定而沉稳的步伐,执着地书写着他无悔的青春。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注定要失去很多。刘振华说,只要能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温暖,他无怨无悔!

    百姓冷暖记心头,公平正义洒人间。刘振华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长年累月,埋首于审理案件之中,用“平凡”的方式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用一颗感恩的心,忠诚而踏实地谱写了一曲当代人民法官的青春之歌,赢得了干部群众的赞誉和组织的肯定。人生没有句号,社会呼唤正义。他没有忘记一名法官的庄严承诺,心中永远装着天平,永远保持乐观,用实际行动展示出当代基层法官的风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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