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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无钱上网盗窃两辆摩托车获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1-12-22 10:04: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17岁少年盗窃摩托车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凯琪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凯琪,男性,汉族,现年17岁,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无业。2011年7月2日15时许,被告人李凯琪因无钱上网,遂窜至新干县金川停车场趁四周无人,将被害人周彩停放在停车场的一辆女式两轮摩托车盗走。同年9月25日凌晨,被告人李凯琪再次因无钱上网,窜至县城“杨琴饭店“附近的街道上,采用推车盗窃的手段,盗走被害人王凤停放的女式踏板两轮摩托车一辆。经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两辆被盗摩托车涉案价值8600元人民币。目前,被盗摩托车已返还失主。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凯琪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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