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吉水法院为瘫痪执行人送来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1-12-22 16:00:15


法官为执行人送来救助金。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顺保 刘四根)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感谢共产党。”12月22日上午,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顺保把5000元救助金送到申请执行人陈光荣母亲肖朝英手中,肖朝英紧紧握住周局长的手接连说出了三个“感谢”。

    在习某、毛某故意伤害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习某、毛某各有期徒刑七年,并判处赔偿受害人赔偿金44万余元。案件判决后,由于两被告人正在监狱服刑,尚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受害人因受伤严重,导致身体下身瘫痪,生活陷于非常困难状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吉水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一方面四处奔走,为申请人陈光荣办理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为其争取到社会救助金8400元(其中3400元已经通过吉水县民政局汇入到陈光荣的低保账户)。执行局的法官每逢过年过节,都会买些大米和食用油给陈光荣家送去,关心陈光荣的生活已经成为吉水法院执行局的一件大事。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