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蟊贼医院里窃救命钱 群众相助现场擒贼
发布时间:2011-12-23 16:03: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韵妃)
12月23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一审以盗窃罪依法判决黄贵忠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1年9月9日11时许,黄贵忠窜到贵港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儿科候诊大厅行窃,发现正坐在候诊大厅椅子上的带小孩来看病的曾某身旁放着一个购物袋,黄贵忠便趁曾某不注意之机,将购物袋内一个内装有现金人民币1104.6元、银行卡、身份证、会员卡等物品的手提包盗走。后被群众发现并追赶,黄贵忠逃跑过程中将手提包丢在妇幼保健院门前的花圃中,其逃至贵港市卫校门口时被群众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盗手提包收缴并归还失主曾某。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黄贵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黄贵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被盗物品已扣缴并发还失主,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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