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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逃跑砍伤人 数罪并罚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12-28 15:44: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文青)   12月27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付亚军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阮荣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15日下午2、3时许,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来到高安市筠泉路江勇军家,经敲门试探确认其家中无人后,便由被告人阮荣军在楼下望风,被告人付亚军采用技术开锁的方法进入了江勇军家中,被告人付亚军从卧室床头柜抽屉内盗得棕黄色金利来牌男士带密码锁手包一个(价值1500元),随后被告人付亚军发现其书房有一保险柜,估计里面有贵重物品,但是未能打开。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阮荣军家中扣押了被盗手包并发还给了江勇军。

    2010年11月24日下午2、3时许,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来到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中山步行街十二栋一单元502室叶绚丽家,经敲门试探确认其家中无人后,便由被告人阮荣军在楼下望风,被告人付亚军采用技术开锁的方法进入了其家中。入室后,被告人付亚军先从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在身边,后实施盗窃。盗得现金3300余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3900元)、黄金戒指一枚(1080元)。

    2010年11月24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又窜至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仪表路8号三栋二单元403室刘如兰家,经敲门试探确认其家中无人后,二人便采用技术开锁的方法进入了其家中。入室后,付亚军先从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在身边,后分头实施盗窃。从卧室壁橱抽屉内盗得现金人民币5000余元、男式黄金手链一根(价值10800元)、女士黄金手镯一个(价值7200元)、女式黄金项链一根(价值6120元)、女式铂金项链一根(价值7200元)、黄金戒指五个(价值共计7056元)、黄金耳环三对(价值共计4320元)。

    2011年3月31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来到武宁县广仁小区第一排3单元3楼潘际优家。经敲门试探确认其家中无人后,二人便采用技术开锁的方法进入潘际优家中,被告人付亚军先从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在身边,后实施盗窃。从潘际优家中卧室盗得一台联想牌G450笔记本电脑(价值2000元),从潘际优女儿卧室盗得一部粉红色贝尔丰牌手机(价值24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付亚军家中扣押了该被盗联想笔记本电脑,从被告人阮荣军家中扣押了该被盗手机,并将被盗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发还给了潘际优。

    2011年5月23日下午2、3时许,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江亚”(身份不明,在逃)三人从南昌来到高安,准备再次前往江勇军家偷其书房的保险柜,因一时未能找准地方,于是三人便来到了筠泉东路食品公司宿舍三栋二单元202室廖小莉家,由“江亚”在楼下望风,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二人采用技术开锁的方法进入了廖小莉家中,被告人付亚军先从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放在身边,后在卧室桌子的抽屉内偷得黄芙蓉王香烟一包(价值24元)。此时,廖小莉和其父亲廖德意从外面返回家中。“江亚”迅速发出信号并逃离了现场。付亚军、阮荣军二人闻讯后,迅速逃至该单元楼梯的顶层。廖小莉回到家中发现家里被盗,向其父亲提出上楼去看一下,并打电话通知其家婆回来。廖德意父女二人来到该单元楼梯的四、五层处,见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二人从上面下来,便将二人拦住,走在前面的被告人阮荣军强行跑下了楼。廖小莉和廖德意奋力将被告人付亚军往自家门里推。这时,刚回到家的廖小莉的家婆从家中走出来,廖小莉便要家婆打电话报警。付亚军听到对方报警,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廖德意父女二人一阵乱刺,将其二人手刺伤后逃下了楼。高安市公安局巡特警在高安长途汽车站莲花安置房小区将被告人付亚军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匕首一把、黄芙蓉王香烟一包。随后,在高安开往南昌的客车上将被告人阮荣军抓获。

    综上所述,被告人付亚军参与盗窃作案4次,赃款及赃物价值共计59716元,并抢劫作案1次。被告人阮荣军参与盗窃作案5次,赃款及赃物价值共计597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付亚军入户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持匕首刺伤三人,其行为还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自愿认罪,对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酌情从轻处罚。在抢劫犯罪中,被告人付亚军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付亚军的行为表示谅解,对被告人付亚军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流窜入户盗窃作案,对被告人付亚军、阮荣军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付亚军犯有数罪,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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