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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2000余名农民工过年回家“不差钱”
发布时间:2012-01-04 16:01:44


部分农民工在高兴的办理领取工资手续。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振洁 姜明)   “感谢法院,让我们及时领到工资,能够早一天回家过年。”2011年12月30日,第二批来自四川以及当地的200余名农民工高兴地从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领取了企业拖欠的工资30余万元。为了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该院决定放弃元旦假日休息,从2011年12月29日至1月10日利用13天的时间为2000余名农民工集中发放首期268万余元工资款。

    2011年11月,某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停工停产,拖欠200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500余万元未能兑付,于是近百名农民工自发到当地政府办公驻地上访要求解决工资问题。得知情况后,该院立即组织法官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欠薪企业、农民工代表进行协调磋商。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分批过付的和解协议。

    为了让农民工能够高高兴兴拿着薪水回家过年,该院把审理和执行好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岁末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涉及农民工一方为当事人的相关案件逐案摸排,确定承办人、督办人、执行措施、执行期限和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并对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减少欠薪现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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