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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被评为梧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岗”
发布时间:2012-01-06 16:54: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覃显芸 吴宏斌)
2012年1月5日,广西梧州市中院和梧州市妇联联合授予岑溪法院梧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牌匾,充分肯定了该院近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接待有关妇女儿童案件的来信来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面谈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服务、司法救助服务等;围绕本职工作对妇女儿童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刑事犯罪活动,“教育、感化、挽救” 犯罪青少年等,同时与市妇联建立长期联系,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部门协调、矛盾调处、审理执行等各项工作,强化和谐审判意识,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构成依法维权、和谐维权的司法保障体制。 岑溪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自创建以来,始终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重点,着力将与妇女儿童事务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相关岗位打造成妇女儿童维权的有效载体,全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的各项工作贯穿到司法、执法全过程,从而切实服务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据介绍,该院下一步将从加强对妇女婚姻权、儿童抚养、财产权及监护权的保护,加强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妇女劳动权利的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与教育,加大刑事惩处侵犯妇女儿童被告人力度等方面继续有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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