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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他人提取赃款获利 男子涉嫌诈骗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01-09 11:51: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卫华)   吴某在明知他人通过诈骗方式骗得钱财后,帮助他人从银行提款后获利。近日,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北京市延庆县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5月,乔某被他人以帮其办理支付宝退款业务为名,通过银行转账骗走人民币十五万余元。被告人吴某明知该款为他人诈骗所得,仍分两次帮助他人从银行的ATM机上,提取诈骗所得款六万余元,获赃款三千余元。后被查获,所得赃款已退赔。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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