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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推行七项制度确保信访矛盾及时化解
发布时间:2012-01-12 10:36: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自2011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在信访工作中,推行七项制度确保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效果良好。截止2012年1月初,已化解历史遗留信访案件16起,无一起新的信访案件发生。
登记答复制度。该院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对每一起来信来访案件,都由专人负责登记、调卷,上报主管信访院长,同时答复信访人员案件的办结期限。 包案领导全程化解制度。对每起信访案件,该院在规定信访责任人、信访负责人的同时,包案院党组成员要亲自参与化解方案的制定,亲自会见信访人员,亲自协调解决信访人员的困难问题,全程参与信访化解,直至化解。 信访听证会制度。对于申诉或申请再审的重大信访案件,该院实行信访听证会制度,主动邀请申请人、被申请人、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原案件主审人的共同参与下,共同梳理纠纷,合力化解信访矛盾。 领导巡回接访制度。在全国“两会”及重要会议召开期间,该院在实行每天院领导班子成员挂牌接访制度的同时,由院领导其它成员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巡回下访,亲自到信访当事人家中,倾听当事人的信访诉求,并协调各方力量,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则限期解决。 加强信访“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该院要求各部门对排查出的具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的稳控情况,及时上报信访办公室,以便对可能发生的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建立信访应急处置制度。该院专门制定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现重信重访人员有上访苗头,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做好其思想稳定工作;同时要求信访应急工作人员一旦接到有关上访人员信息后,要及时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赶赴现场做好疏导劝返工作,以确保社会稳定。 考核追究制度。该院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官的年终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对每位办案法官进行相关考核。同时对造成重大信访且办案过程中有过错的法官进行责任追究,并从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惩罚,以便加强和提高办案法官对信访工作责任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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