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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类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作者:焦桂斌 侯孝文 发布时间:2012-01-17 13:46:36
网络即时聊天工具的广泛普及,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带来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犯罪逐渐增多。近日,海淀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对此问题进行调研发现,目前海淀法院受理的网络诈骗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网络购物类。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直接开设购物网站,以打折、优惠等方式声称低价出售数码产品、化妆品、装饰品等价格较高的商品。网民先汇出钱款,却没有买到预期的商品。 二是名人评选类。犯罪分子以评选委员会的名义设立虚假网站,并向书法家、艺术家等特定人群发出邀请函,声称其已获得某项奖项或荣誉称号,邀请其参加活动,并承诺只要缴纳成本费就可以将其作品集册出版。为增加可信度,犯罪分子还在网站上放置其精心设计的评选过程、活动安排、往届获奖名单、颁奖嘉宾等虚假内容,极具欺骗性。 三是征婚交友类。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婚姻媒介,编造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对方信任、确立交往关系后,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急需医疗、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此类案件诈骗数额较大,通常为几万到几十万元。 目前,前两类犯罪案件有所下降,但征婚交友类犯罪案件正逐渐增加,成为网络诈骗案件中的主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随着司法机关和有关媒体的宣传、提示,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正逐步提高,传统类型的网络骗局已经不容易得手。 二是公安机关对网络上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重视,多次部署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对互联网搜索引擎、即时通讯服务、电子商务、供求信息发布网站以及博客、网络社区、中小型论坛等信息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有效的清理了网上各类违法有害信息,净化了网络环境。 三是由于城市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交友圈子相对封闭等原因,社会上出现了不少“剩男剩女”。通过网络征婚交友,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正成为年轻人的潮流。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方式,在多个婚恋网站,虚构身份,与多人甚至是几十人同时交往,以恋爱、结婚为幌子,骗取财物。而被害人碍于情面、不愿报案及恋爱中双方财物流转的性质不易认定,增加了侦破此类案件的难度。 为遏制网络诈骗案件的增长,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犯罪,海淀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提出以下几项防范对策: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提示个人信息的重要性,防止群众的个人信息被盗取和利用。 二是建立对网络环境的长期治理机制,加强对互联网服务单位的管理,压缩网络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保持对网络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是鼓励当事人及时报案,提升当事人证据意识,为案件侦破提供必要信息。 四是公检法多部门联动,定期对各类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信息交换和研究,保障各个办案环节顺畅衔接,并为立法机关和决策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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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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