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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判八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2800万条 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19 09:42: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方玉)   为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北京丰台区法院刑一庭于1月17日对8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8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此次宣判的8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交换信息型,该类型犯罪手段较为新颖,被告人通过网络多次与他人交换部分公民个人信息以获得数量更多的公民信息;二是加价转售牟利型,该类型犯罪案件共5起,占较大比重,被告人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条数从数万条乃至上千万条不等;三是用于经营活动型,该类型犯罪的被告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招工销售、电话销售等方式推销收藏品或公司商品。

    8起案件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最多的达2800万条。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涛等8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分别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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