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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玩牌引家庭纠纷 诉求撤销赠与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2-01-19 11:12: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蕾)   今年88岁的朱先生因喜爱在家玩麻将牌引发儿子一家人的不满,一纸诉状将儿子朱大国(化名)和儿媳曹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与儿子签订的赠与协议书。近日,北京丰台区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之后,判决支持了朱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朱先生诉称,2001年8月,我购买了回迁安置房一套。2006年5月,我儿子儿媳搬到我家声称来照顾我。2007年9月份,在我没有完全了解公证的内容及与公证员交流的情况下,曹女士拿着一张纸的后半部分半盖半掩地叫我签字,后来得知是房产赠与合同书。但自从两被告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我的房产后,他们一家对我的态度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因饮食不良及长期吃不到新鲜的蔬菜而大便干燥。我岁数大了,没有别的嗜好,就是玩玩麻将,可是被告一家人偏偏把电视声音开得特别大,来玩牌的邻居看我家这样都不愿意来了。现因家庭琐事,被告一家与我争吵非常频繁而且厉害,那次曹女士还说要在我房中吊死,使我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我忍无可忍,提出让他们搬出,他们不予理会,还说房子已经不是我的了,我处分不了。我现在被逼上绝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被迫到小女儿家居住。我现在年事已高,独自一人居住,生活多有不便,身边应有人随时照顾我,但朱大国显然没有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对我尽到全面应有的赡养义务。据此,我要求撤销与朱大国于2007年9月10日签订的赠与协议书。

    被告朱大国辩称:我和我妻子没有虐待我父亲。办理赠与公证时,我们没有对公证书进行遮盖,我父亲是完全知情的,是我父亲主动提出要和我们一块住,并且把房子过户给我们。我们对老人照顾得很好,给老人打洗脚水、变着花样做饭,即使晚上有事,也都是先把饭做好再走。老人爱打牌,很多人聚在家里,弄得满屋子烟,家中没有清静的时候,因为这个我们有点意见。那次老人进门就骂街,让我妻子去死,她受不了才和老人顶嘴。自从搬进房子后,我们对老人始终如一,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负担了老人的一切开支,期间老人只病过一次,过年过节兄弟姐妹们都来我们这,吃喝也都是我们一手操办。我们对父亲问心无愧,故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老年人的赡养应当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本案中,不可否认,朱大国对原告履行了一定的赡养义务,但因生活琐事,其及其妻子与原告产生了矛盾,而这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鉴于赠与的无偿性,应对朱大国的赡养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故在目前的情形下,为了原告能更好地生活,对赠与合同应予撤销。

    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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