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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露天赌场抽头渔利 固始县一男子领刑
发布时间:2012-01-29 09:06: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为获取不义之财,竟然干起了开设赌场从中抽利的勾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1月20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刘明利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刘明利系固始县沙河铺乡黄土村农民。2010年6月至2010年8月间,被告人在本乡夹河村刘营组露天开设赌场。每天聚集参赌人员少者10余人多者20余人。其间,刘明利共从中抽头渔利10000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刘明利于2011年6月1日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明利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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