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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人民法庭2011年实现全年“零”涉诉信访
发布时间:2012-02-02 14:15: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詹菊生)
一年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模式的转型实践,收到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减少农村成诉纠纷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多重实效。该院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受案229件,比上年同期281件下降18.51%。所结案件调撤率达88.24%,调判生效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91%。全年没有发生一件涉诉信访案件,上诉案件不到1%。
2011年,该院把人民法庭工作模式转型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推手,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办案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联动型”、办案方式由“坐堂式”向“进村入户就地解纷式”、工作时空由“作息制”向“全天候服务制”、工作方法由“被动收案”向“走主动服务参与综治和社会管理创新之路”等方面工作模式的转型。措施有效,部署周密,推动有力,较好地回应了农村百姓对司法服务的关切、期待和需求。 在婺源县,基层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等多元解纷机制和力量无缝对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形成合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一年中诉前调解纠纷68件,指导人民调解诉外化解纠纷130件,诉调有效对接中化解纠纷41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7件。 同时,婺源县法院定期办好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培训班,宣传《人民调解法》、司法确认程序、交流人民调解经验,提高“第一道防线”队伍的自治管理、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能力。完善基层法庭工作和服务机制,主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基层人民政府和村居自治组织,健全人民调解机构,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指定片、区、点的指导联系法官,使农村社会信息互通共享,服务有效前移,让农村百姓真切地感受到解决矛盾纠纷不再是一定要费时、费力、费心、费钱“上公堂”。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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