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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一次特殊的审判
发布时间:2012-02-08 11:15:46


“圆桌审判”。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思宇)   2月7日下午,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审判。如果不是法官背后庄严的国徽和桌上设置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标牌,这次“圆桌审判”的气氛更像是一次家庭会议。

    与一般庭审不同的是,开庭期间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人围坐在桌边进行审理。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地释法和教诲,失足少年流下了忏悔的眼泪,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立志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几年来,田阳法院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建立“圆桌帮教”的审判制度,做到庭前法制教育,庭审认罪教育,宣判前服法教育,判决后悔过自新教育,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圆桌审判方式,改变法官以往在人们心中高高在上的严肃姿态,缩小了审判者和被审判者的心理距离,缓解了少年被告对法庭审判的神秘感、恐惧感。该庭审气氛相对平和、宽松,为庭审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显示了法庭对少年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体现了“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有利于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感化及挽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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