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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皇家礼炮等名牌洋酒销售7千余瓶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13 11:38: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璐)   一男子王某,在北京朝阳区垡头等地,非法使用“皇家礼炮、芝华士”等品牌洋酒、葡萄酒的注册商标,将散装洋酒、葡萄酒换装进行销售,累计获利人民币70余万元。日前,王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男,33岁,汉族,吉林省人)于2010年至2011年间,雇佣孙某在本市朝阳区垡头等地,未经黛尔吉奥品牌有限公司、芝华士兄弟(美洲)有限公司、杰克丹尼尔持有人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等多家洋酒、葡萄酒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非法使用上述单位的“Johnnie Walker黑牌、红牌”、“芝华士”、“皇家礼炮”、“杰克丹尼”、“长城”、“AK-47”等酒类注册商标,将散装酒换装成Johnnie Walker黑牌、红牌威士忌、“芝华士12年”、 “芝华士18年”、“皇家礼炮”、“长城干红”、“AK-47伏特加”等多种品牌洋酒销售,累计销售洋酒1416瓶、葡萄酒6964瓶,共计人民币672 590.6元。后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朝阳法院认为,王某无视国法,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能够自动归案,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能够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综上,朝阳法院对王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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