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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平台 筑网络 立机制
——万安法院开展能动司法活动有声有色
作者:曾亮   发布时间:2012-02-13 11:30:35


    近年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开展“能动司法、为民服务”活动,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探索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渠道,通过搭建便民利民服务平台、构筑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建立便捷高效工作机制等措施,“能动司法、为民服务”活动开展地有声有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村一法官坐诊法务室

     选聘司法协理员,设立驻村法务室。万安县县域面积虽不大,但大部分乡镇地处山区、库区,交通不便。尽管该院下设四个派出法庭,但住在大山里的老百姓打起官司来一个来回也得一天时间,不仅如此,老百姓受自身经济条件、知识水平、法律素养的局限,打起官司来又面临着诸多不便。为了破解山区群众打官司难的难题,万安县人民法院倾力打造一村一法官工程,选任人民陪审员26名,聘请司法协理员148名,在全县135个行政村、5个居委会中设立了50个法务室,每一个法务室派驻一名专职法官负总责,当地司法协理员负责日常工作。分布于中心村的50个法院驻村法务室的搭建把法庭搬进了各村各寨,深入于各村各寨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让法官不穿法袍坐上了农家板凳。村村有了法官,山区的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官司。司法协理员以法务室为工作平台,积极开展诉前案件调解、诉后案件文书送达、参与调解、协助执行,承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已成为法官有力帮手,有的成为了调解能手。如芙蓉镇金塘村司法协理员邹昌禧就根据自己参与法院跟班学习和案件讨论的经验,对该村一起36户村民集体起诉承包人、镇政府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主持双方来到法务室调解,运用跟班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以案说法、辩法释理,最终顺利调处了矛盾、让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事后他自豪向法院法官说“法务室就是我们的审判庭,我们真成了不穿法袍的法官了”。

    一村一法官坐诊法务室,就地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以2011年为例,驻村法务室一年来诉前调解案件达321件,全县有39个行政村无一起诉讼案件。

    四项好机制链接为民司法

    立案疏导好机制,纠纷解决走捷径。“四大工作机制”是指立案疏导工作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审执结合工作机制及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四项机制涵盖了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四项机制的建立保证了诉讼活动地有序高效运转,保障了人民法院生产出“司法优质品”。立案疏导作为第一道环节,它要求在立案审查时,对当事人的诉求予以梳理、引导,对属于法院主管的诉争,指导当事人起诉,并引导当事人选择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和方式,对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案件移交驻村法务室由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处理;对当事人同意按速裁程序解决的,安排专人限期处理。万安法院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立案疏导工作力度,设立调解速裁庭,对双方当事人同意速裁的案件,启动速裁程序快速处理。据统计,去年1至11月,该院调解速裁庭审结案件35件,调解(撤诉)案件31件,调解(撤诉)率占审结案件的89%。结案时间平均7天。

    诉调对接好机制,纠纷处理无空隙。非诉方式调解纠纷与诉讼方式裁决纠纷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法定途径。两者有效对接,是便捷高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万安法院推出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确保两者的无缝对接。该院要求每一个法务室做好纠纷调处环节的衔接,对立案庭和其它业务庭移交的案件做到一案一登记,诉前调解结案的制作结案报告报立案庭备案,未按时调解的案件及时退还立案庭审查立案;诉中调解结案的制作调解协议报业务庭审查后签发调解书,未按时调解的案件及时退还业务庭处理。万安县芙蓉镇龙溪村发生一起人身伤亡案,村民肖某在为同村村民新房贴瓷砖时不慎从二楼摔下身亡。肖某家属悲愤之下,聚众要与房东血拼。龙溪村法务室司法协理员刘小兵得知后,当天就约请事故双方亲属到龙溪村法务室协调解决纠纷。经司法协理员刘小兵、王新朋的教育,双方达成了按理性方式处理纠纷,但对赔偿方案达不成一致意见。肖某在法务室法官的指导下,向万安法院提出了起诉,该院当即立案,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交驻龙溪村法务室法官刘丽萍处理,在人民陪审员廖春平配合下,刘法官再次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房东赔偿肖某家属损失3万元,并当场履行。

    审执结合好机制,案件执行添保障。审执结合工作机制强调审判与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案件的案结事了。该院下文要求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树立执行意识。审判环节做到三注重:一注重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二注重裁判文书内容的可执行性、三注重当事人信息的收集、四注重判后析疑息诉、提高自动履行率。审执结合工作机制使执行工作前置,大大提高了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去年全院的自动履行率达到68%,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5%。

    执行联动好机制,案件执行不再难。万安法院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唱主角,多达19个单位共同参加。该机制对成员单位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寻找被执行人下落、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以及及对追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决罪等执行环节的衔接配合上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关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从此有了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也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得以改观,让执行变得不再难。被执行人吕某在万安县做房地产生意,由于资金短缺,向刘某借了二十多万元用于周转,并出具了欠条。但因吕某的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而拒不还款,刘某无奈只好诉至法院。在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吕某为了逃避执行,已经躲回了老家浙江省金华市并将其在万安的一套房子提前转让了。当执行人员赶到吕某的老家,找到了其老婆时,可无论怎么做工作,吕某就是不现身。鉴于此种情况,该院决定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迅速将该案件移送到本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经审查后对吕某进行了网上追逃,几天后浙江警方便将被执行人吕某抓获,吕某在追究刑责的强大压力下将该案全部履行。

    村居法务室的设立和一村一法官的便民利民网络的建设,延伸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触角,拓宽了法官能动司法领域,成为了法官解决群众纠纷、调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四大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更使能动司法活动成绩斐然。如果说和谐社会就如清明上河图显出的那般祥和安康,那么驻村法务室与一村一法官就象两只紧握工笔的大手,正站在能动司法的舞台上精心绘制一幅安定有序社会和谐的美好画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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