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高院要求为“调惠上”提供司法保障服务
作者:李川 张晓敏 发布时间:2012-02-14 09:28:38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动员大会暨新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会精神,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要求,要在全市各级法院深入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司法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民计民生的司法职能,高标准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李少平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司法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服务保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作为今年法院重点工作来谋划推进,大力发扬天津精神,自觉把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推进落实,紧紧围绕市委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和“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李少平强调,各级法院要不断深化能动司法,依法保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要找准开展司法服务活动的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司法帮扶措施,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努力服务企业稳增长,服务项目增后劲,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服务创新上水平,为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要深入开展下基层调研服务活动,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二是贴近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三是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李少平指出,搞好“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司法服务活动,必须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抓难点、攻难关、破难题,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和服务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亲历亲为,敢抓敢管,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来源:
天津法院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