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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星荣获第四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
发布时间:2012-02-14 16:16:24
![]() 李红星同志获奖留影。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沛)
日前,在北京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海淀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红星同志荣获第四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并受到表彰。
会上,他与其他九位获奖人一起受到了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同志,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政华同志,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同志,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强同志及有关部门领导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李红星同志自2004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五千余件,调撤率80%,连续五年名列海淀法院民事审判结案第一,在全市名列前矛。在办案中,他以对人民群众质朴的情感和对党的司法事业高度责任感,深入案件背后,追根溯源帮助当事人分析纠纷产生的真正原因。在审判中,他以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为根本,坚持“在群众中间、离群众最近”的基层法官定位,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创造了优秀的工作业绩。2010年李红星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北京市政法系统“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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