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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诉前调解助农民工终结漫长讨薪路
发布时间:2012-02-15 08:52: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慧英 和霞)   2012年2月8日,北京密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前调解组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苏某的讨薪案,收案后,承办法院积极联系被告并迅速组织调解,11日该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执行。

    苏某诉称,其是河北人,为谋求生计前几年来北京务工,2009年5月,他在密云找到了一份制作加工药店字号的活,工程款共计12500元,当时被告给了他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工程款多次催还,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付,至今未给付。

    在了解到苏某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的情形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到被告,并于收案后的第三天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被告乔某承认了苏某所述事实,但以没钱为借口拒绝给付欠款。这时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理,从法律以及人情事理两方面对被告乔某进行说服教育,最后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与苏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了欠款,原告苏某一直绷着的脸终于露出了喜悦的神情。

    法院调解认为,原被告间的纠纷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原告按被告的要求加工制作出了药店字号,被告应该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但被告迟迟未给付苏某报酬,这不仅违反了法定义务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损害了社会诚信,败坏了社会风气。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这个社会的诚信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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