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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司机后出家为僧隐姓埋名 16年后自首
发布时间:2012-02-16 10:30: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煌 黄安)   两次半夜抢劫司机,外逃后出家当和尚,悔过16年终自首。2月16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郑某辉有期徒刑三年。

    1995年5月17日凌晨,被告人郑某辉与同案人郑增卫等五人携带刀、铁棍等凶器,来到上分公路茶亭路段尹家路口的树林里伺机抢劫。2时许,郑某辉等人乘一司机停车后解手之机,上前围住司机和乘员并进行殴打、搜身,抢得现金4800元和手表一块。十一天后的凌晨,郑某辉五人又在该路段拦下一辆汽车,打破车窗玻璃,将司机拖下车搜身,抢走一张竹凉席。案发后,郑某辉外逃至福建省顺昌县一寺庙出家当和尚,经过16年的悔过,于2011年12月10日到上饶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同案人结伙持凶器,采取殴打、搜身的方法,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郑某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鉴于郑某辉能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且逃亡期间无新的犯罪行为,悔罪表现明显,遂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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