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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子窜至妇幼医院盗窃病人手机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2-02-16 15:37: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海峰 宋秀梅)
2012年2月15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判决一起利用自己女性身份到该市妇幼保健院盗窃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22日,被告人毋某被强制戒毒出来后不到一个月,毒瘾又犯,便窜至焦作市妇幼保健医院住院部某房间,乘该房病人熟睡之际,将被害人的手机盗走。被害人发现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排查,锁定被告人将其抓获,被告人毋某当庭供认不讳。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名成立。被告人毋当庭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实施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家属已经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对被告人毋某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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