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外甥打伤八旬亲舅 坦白认罪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2-20 15:05: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夏娇)
被告人邹某勇因为一点口角纠纷便对年近八旬的亲舅舅大打出手,致使其(本案被害人龚某培)轻伤。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邹某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6月7日17时许,被告人邹某勇与其舅舅龚某培在江津区先锋镇夹滩4组邹某勇家的院坝里发生口角纠纷,被告人邹某勇随即动手打了龚某培一耳光,在之后二人的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邹某勇将被害人龚某培打伤,致被害人龚某培右9、10、11肋骨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全身多处挫伤。经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龚某培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011年6月8日,邹某勇主动向公安机关打电话报案称其与舅舅在自己家的院坝里发生口角继而将舅舅打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勇因口角纠纷,而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邹某勇对被害人龚某培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龚某培的书面谅解,且邹某勇在归案后和开庭审理过程中,能坦白认罪,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