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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300名司法协理员遍布全县助力执行
发布时间:2012-02-20 16:36: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王宾良)
“非常感谢法院的法官和司法协理员,谢谢你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申请执行人杨某紧紧握着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某和司法协理员陈某的手激动不已。
上饶县石狮乡村民杨某家的房屋与被执行人苏某的房屋相邻,其中有南北两条通道通向大马路,但都必须经过苏某家旁边的通道。后由于杨某与苏某等四兄弟发生纠纷,苏某便于2009年元月封堵了杨某房屋的南北两条通道,导致杨某的车子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了他的生产生活。杨某于是在2011年10月18日向上饶县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该院作出了苏某停止侵权、排除妨碍的判决。 然而,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的判决。2012年1月,杨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人员于2012年1月15日到该县石狮乡王家坝村找到当地司法协理员陈某,由其带路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并认真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是被执行人苏某就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最后,在陈某多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苏某最终同意并及时清除了通道上的障碍物。至此,该院又利用司法协理员的人缘优势及其耐心细致的工作,顺利执结了这起案件。 2011年以来,该院共在全县范围内聘任司法协理员300名,建立起了一个覆盖城乡、统一协调的司法协理网络。他们积极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帮助法院收集、提供被执行人及其有关涉案人员的人员线索、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此同时,广大司法协理员还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引导被执行人和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由于司法协理员熟悉社情民意,较易掌握被执行人信息,该院在制订执行方案时积极向司法协理员征求意见,对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准备处置预案。同时,司法协理员一定意义上还起到了监督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的作用。因此,司法协理员在该院执行员与被执行人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对缓解执行压力和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来,该院共有司法协理员协助执行的案件达180多件,执结标的额达6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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