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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廉政风险 打造廉政品牌 广东部署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1 09:36: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裘晶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19日至20日召开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2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指出,2012年是广东法院“当好排头兵的出发年”、“强化司法公开的推进年”、“新一轮改革创新的起步年”。全省各级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为平台,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主线,以遏制和根除队伍违纪违法为目标,完善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保障并重的“五位一体”保廉促廉机制,保持法院队伍纯洁性,打造具有广东法院特色的廉政品牌,为全省法院当好排头兵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自2009年开始,我们连续三年将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安排为春节上班后的第一个全省性会议,表明了我们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的责任意识。”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在讲话中说,党风廉政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强化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表率意识,以此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广东法官队伍整体工作作风和广东法院整体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2011年,广东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信访投诉数量同比下降38.3%,违纪违法案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54.05%和43.18%。全省有87个法院自2008年以来没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占55%,涌现出梅州法院、广铁中院和湛江徐闻法院、深圳南山法院、广州萝岗法院等连续多年未出现贪腐案件的先进典型,成为广东法院的“廉政品牌”。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高度评价全省法院“以司法公开促公正廉洁”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措施,并作出批示:“省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经验,要认真总结,适时推广。” 广东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贾永庆介绍,广东法院坚持以惩防体系为依托,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保障作用,改革创新、探索构建具有广东法院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对民商事审判自由裁量和二审发回改判案件标准予以规范,尽最大努力压缩自由裁量和权力寻租空间。创新廉政管理制度,继续深入落实司法巡查、廉政账户、电子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监察员、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等“六项廉政制度”,相继出台了《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廉政监察员制度暂行规定》和《干警廉政档案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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