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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办信用卡凭空添债务 法官助当事人揭掉“黑锅”
发布时间:2012-02-22 09:16: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习国文)
家住江西省宜黄县的余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就有了近万元的信用卡透支债务。经过执行法院的调查取证以及多方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终于于2月21日向执行法院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据了解,余某的身份证信息于2006年11月被办理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且该信用卡一直消费、取款透支。2009年10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余某应归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借款本金4913元、利息及相关费用3939元,合计人民币8852元。 之后,此起信用卡纠纷执行案件经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委托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宜黄法院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到公安机关调取被执行人余某的个人信息,经核对,发现已生效民事判决书写的余某住址信息中的村名与实际村名同音不同字。于是承办法官找到余某了解情况,督促余某履行义务。余某提出执行异议,其反馈说,自己2002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神岗乡工作,从未去过福建,更没有办理过信用卡,身份证也从未借给任何人。 承办法官随即向村委会、余某的工作单位、余某的邻居等组织或个人展开调查,他们均表示余某一直在本乡工作,从未外出务工过。执行法院遂将这一重要信息函告委托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取得联系。经委托人民法院审核及申请执行人确认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至此该起信用卡纠纷真正水落石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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