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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铅山县一不孕女思子心切拐骗儿童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2-23 11:34: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苏剑宇 汪倩)
结婚多年却不能如愿怀孕,成为铅山女子陈某的一直以来心中最大的遗憾,思子心切的陈某在路边见到可爱的孩子后,一念之差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1年10月9日13时许,铅山县永平镇河背村六岁的吴某带着年仅五岁的弟弟吴某某在铅山县永平镇五铜中心小学内玩耍。被告人陈某从此经过见吴某某非常可爱,想到自己结婚多年未孕,为了圆自己当妈妈的梦,为了改善日渐冷感的夫妻感情,陈某冲动之下决定将吴某某抱回铅山县汪二镇洲上村家中收养。于是,被告人陈某对吴某说:“我带你弟弟去买东西吃。”便将吴某某带出学校,并抱上五铜至永平的三轮车乘至永平镇。后在永平汽车站换乘车时,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采取拐骗的手段,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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