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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受肯定
发布时间:2012-02-24 11:58: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汶金让)
2月21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韩均升等一行4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凤翔县人民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进行了验收。
会上,凤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斌代表凤翔县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领导小组作了创建工作汇报。听取完汇报,检查组对我县作为一个平原大县,能快速高效执结472件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实际执结率为93.2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仅32件,顺利完成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目标,受到检查组肯定。检查组成员还详细查阅了一年多来的创建活动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资料,并评查了32案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和26案部分执行案件的卷宗,提出了宝贵的完善修正意见。 检查组对该县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扎实细致的创建活动表示肯定,特别对凤翔县建立执行特困救助机制的一些经验和作法表示赞赏,希望凤翔法院能紧紧抓住破解“执行难”问题和执行改革的历史机遇,大胆创新,开拓进取,进一步巩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的荣誉,为凤翔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琦、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小平及宝鸡市委政法委派员陪同检查,凤翔县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海刚出席会议,凤翔县人民法院党组全体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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