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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开展巡回办案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发布时间:2012-02-27 13:37: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火星)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倡导“宁可法官多跑一里路,不让群众多花一元钱”的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该院巡回办案,做到送法上门、服务上门、开庭上门,把审判庭搬进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传、就地执行。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该院在未驻法庭的乡镇设立22个巡回审理点,构建便民诉讼网络,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及时为农村群众排忧解难,息诉止争。 为了解案情真相,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把准调解的切入点,加强与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司法协理员联系,充分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贴近人民群众、了解人民群众、更容易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据悉,2011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2817件,巡回办案率61.2%,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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