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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开展“社会法庭效果提升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2-02-27 16:39: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洋 陈国华)   为学习贯彻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法庭上有新作为”的指示精神,根据省高院安排部署,襄城县法院决定开展“社会法庭效果提升年”活动。

    本次活动以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总体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突破口,与时俱进,创先争优,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诉前、萌芽状态,节省群众的时间、财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根本目的,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活动确立了以下五项目标任务:(一)继续保持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位次;(二)全县社会法庭均衡发展,整体上有大的提高;(三)社会各界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四)社会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五)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高。

    本次活动,将继续查找当前社会法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实现各个社会法庭的均衡发展;将2011年6月10日开始的“社会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竞赛活动”延长至2012年底,力争通过竞赛活动激发社会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情;进一步深化示范、特色社会法庭创建活动效果,确保示范、特色社会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大对社会法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指导、庭审观摩、共同调解、专题调研、印发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高社会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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