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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文化建设实证分析为视角
作者:彭丁云   发布时间:2013-01-28 08:55:16


    【摘要】 

    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的重要抓手。法院文化建设是司法领域内一个极富学术价值和时代气息的命题,但由于对法院文化论题的认识不足,出现诸多认知和建设误区,致使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呈单一化、碎片化和行政会议化的流弊。本文通过对法院文化的内涵及结构界定,以天心区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证分析为视角,归纳总结出法院文化建设应注重“一个核心、两个原则、三个层次、四条途径” 的具体做法和路径,对基层法院创造性探索文化建设做了初步地归纳总结,为基层法院推进文化建设提供可供借鉴的应用蓝本。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及结构 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所积累的具有人类创造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复合体。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给法院文化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广阔舞台。而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法院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共同遵守的一种特有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根据我国学者庞朴先生的“文化结构三层次”理论, 笔者认为,法院文化结构亦可分为外层、中间层和核心层三层。外层即物质文化层,主要包括了能够彰显法院文化氛围的办公大楼、装饰布局、印章符号、审判设施、法官仪表等物质性内容部分,具有直观性、易塑性。中间层即制度文化层,主要包括了蕴含法院文化特征的有关审判制度和保障法院审判权正常有效运作的审判支撑制度,具有制度性、规范性。核心层即精神文化层,主要包括了法院文化主体在审判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职业特征的思想意识、理想信仰、价值取向、工作方法等内容,具有内隐性、稳定性。 

    从法院文化三层次的功能架构来看,物质文化向外彰显着法院文化的风貌,制度文化连接并支撑着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发展,而精神文化不断向制度文化、物质文化提供精神动力,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需要指出的是,在文化研究范式里,文明与文化的内涵趋于同义,没有严格的界定和区分,促进文化的发展,其实就是促进文明的发展。 

    二、前几年天心法院文化建设的不足及误区 

    (一)前几年文化建设的不足 

    1、物质文化建设方面:(1)文化投入不足。比如,文化长廊较为陈旧;图书室藏书量小、过旧,鲜有法官去借阅。(2)干警着装规范力度不够,部分干警工作时间穿着随意,影响仪表形象和司法礼仪。 

    2、制度文化建设方面:(1)审执制度奖惩粗化型,没有针对性。(2)教育培训随意,效果不佳。每次教育培训几乎都是指派性参加,想参加的人无法参加,不想参加的人硬着头皮参加,并且培训后没有要求及时总结和传达,导致培训面无法扩大。(3)审执工作资金投入不够,缺乏保障,干警出差费用报销程序冗长、繁琐、标准不合理,导致多数干警不愿出差,拖延了审执流程。(4)裁判文书上网或卷宗抽查的规定没有认真贯彻实施,无法促使法官细心、严谨地制作法律文书,差错率比较高。 

    3、精神文化建设方面:(1)被动应付各种学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或讨论内容,仅仅任务性地布置各个科室上交学习心得,并未真正开展研讨会、交流座谈会。(2)文娱活动稀少、简单。一年甚至几年才组织一次全院文娱活动,且形式较为单一,以联谊晚会为主,无法满足干警精神文化的交流需要。(3)网络交流互动不畅。大部分只公布通知,论坛几乎无人交流。(4)文化培育交流载体匮乏。在干警职业行为评价和群体精神内涵培育方面,既没有成型的塑造母机,也没有能辐射的交流平台,更没有可供指引的统一标准。 

    (二)前几年文化建设的误区 

    1、法院文化结构缺乏深层次思考。由于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起步较晚,探索时间短,没有成熟的理论和实践可以学习借鉴,出现了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和盲从的现象,该院不可避免的将法院文化建设的聚焦点集中在审判大楼、审判设施以及法官仪表等浅层次即物质层面的建设上,从而忽略了法院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建设,无法形成具有引导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品。 

    2、法院文化建设实践中存在片面性。法院文化结构的核心部分即法院精神文化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这就决定了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不可毕功于一役。该院对此认识不够充分,较为片面地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开展几种固定的文体娱乐活动,或在载体和形式上创新不足,学习也有时停留在开例会、学文件等传统的方式上,没有将法院文化各个要素综合整合起来,仅仅是领导层面的宣讲和提倡,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文化建设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消融无力。 

    3、法院文化建设的独特性有所忽视。法院文化的主要特征源自文化主体的职业色彩,法院文化的本质是法官文化,而不是一般的公务员文化。该院虽已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差异,但是有针对性的特色文化建设还不够,未能鲜明展示出法院文化的本质属性,并且对法院的历史沿革、文化底蕴和成员结构等各个院情把握不清、不准,导致法院文化建设大众化,与其他法院文化建设同质化。 

    4、法院文化建设缺乏有效总结和宣传。法院文化建设中一些好方式没有被及时推广,一些有意义、有影响的活动结束后,也缺乏必要的总结、推介和维护。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还不到位,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共鸣,无法促进文化建设主体对法院文化这一特殊文化的创造和消费养成荣誉感和自信力,不利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开展。意识决定思想,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法院文化建设误区会对法院文化建设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最终必然导致法院文化建设趋于空心,流于形式。 

    三、近两年天心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劲选择 为扭转不利局面,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近两年,天心法院按照“围绕一个核心、坚持两个原则、结合三个层次、把握四条途径、打造五型法院”的思路开展工作,将文化建设作为弘扬司法文明、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找准切入点,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法院文化,使之成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平台,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为法院的科学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有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开展,提供了可供其他法院借鉴和推广的创新型路径选择。随同而来的是,两年中获得了“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五星级警队”、“湖南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现金集体”、“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工作集体”、“长沙市委群众工作先进集体”、“长沙市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等系列荣誉称号,各项工作成绩斐然。 

    (一)思想精神建设统领法院文化建设 

    确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理念。法院文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定位问题,假如价值取向偏离,文化建设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有跑偏跑道的危险。该院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组织了系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比如初任法官的法官宣誓仪式、学雷锋自愿服务队立足岗位的学雷锋活动、干部提拔任用的任前诫勉谈话、参与长沙市文明创建活动等。对参加各类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予以公开表彰奖励,场场活动有荣誉栏,项项工作有成绩排名表,全体干警被激励鞭策,个个不甘人后。 

    (二)制度文化规制和引导文明风尚 

    法院文化建设需要制度支撑、保障,通过有形的制度,用来指引、评价文明尺度和风尚,经过日积月累和潜移默化,实现文化养分滋润法官心田、文明成为学习风尚、惩戒并非必然的理想状态。 

    1、行为规范体系促进、引导法院群体行为文明。 一是出台《法官作风新规十条》,在严守纪律、坚持中立、胸怀正义、弘扬诚信、注重礼仪、服务群众、勤勉敬业、低调谨慎、修养品行、崇尚节俭十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行为方向。引导法官干净做人、清白做事、客观冷静、谨言慎行、理性平和、严守规程、修身齐家、心态阳光、乐群友善、勤俭节约。二是出台《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法院非编制人员但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合同制工作人员,在行为文化方面塑造引领上没有视而不见,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及业内和业外两个空间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制约措施。三是制定《调研、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使得调研、信息工作一改往日的消极状态,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调研、争先撰写各类信息,更为敏锐发现问题、积极探询问题解决之道打开了制度激励通道,全院学习风气为之一变,多名法官的调研文章和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法律文件解读》等高级别法学刊物或者核心期刊选载与刊发。 行为文化的养成和培育需要制度的牵引,在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尽管队伍素质愈来愈高,但因诸多历史原因和体制因素,队伍结构还不是很合理,素质还是参差不齐,行为文化乃至精神文明的成型需要借助规则的力量。 

    2、管理规范体系刚性挤压非文明行为空间。第一,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除了对审执案件有明确考核指标外,在学习、廉洁、当事人评价等多个方面制定了标准和考核要求,法官等法院工作人员除了履行职责完成业务外,跟履职结果相关的程序、外部观感评价等能抵制和挤压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的要求都落到了实处;第二,制定《关于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管理办法》,规范了领导干部职务干预过问案件的流程和细则,堵死非履职需要干预过问案件的漏洞,最大限度保留法官忠于法律的履职空间,制度性保护法官中立和法官必要限度的独立。同时,基于保护和支持干警的考虑,对发改案、瑕疵案、错案的责任追究进行情形区分,改变“一刀切”的责任追究方法,正确对待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严格区分责任有无;第三,出台《司法公开实施方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临案听审、观摩庭审,开通数字法庭,进行典型案件网络直播、点评,建立媒体工作室、驻法院记者站、外宣QQ群、法庭笔记媒体栏目,在微博网站上公开信息、接受投诉、建议,开辟网站开庭公开板块,尊重当事人隐私和意愿的基础上,公开裁判文书,法官裁判完全公之于众,有效杜绝了其在非法和灰色空间进行交易可能。 

    3、廉洁制度体系形成促廉、保廉立体空间。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每年聘请15名廉政监督员,约定廉政监督员可以明察暗访,听审案件,代为投诉、查询追问干警违法、违纪被处理进程、结果等。同时,对于监督廉政有实绩成效者,给予表彰奖励。定期举办廉政图片展览、开展专题报告会、家庭助廉座谈会、发送廉政名言警句短信、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还有年度廉政责任状签订、领导干部的述职评廉,立案环节的廉政监督卡发放等等,廉政监督手段多样,措施得力。并且,中层干部选拨实行竞争上岗制,设置专业笔试、竞选演讲、全院民主测评、党组评议等多项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青年人才,推动干警想干事、勤干事、能干事、干事廉,引导风气,形成正能量。 

    (三)多元学习平台提升文化素养 

    第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并带领党员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和讲评,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与素养;第二,积极鼓励干警进行学历深造。目前该院在编干警111名,本科学历以上10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为29人;第三,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活动 ,相当部分干警培训回来之后整理思路形成自己的课件,统一授课或制作PPT软件,及时将培训的内容传达给其他干警,扩大教育培训受益面,使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成果;第四,创建了法官研读社 、法院专业人才库 和青年干警导师制 ;第五,对裁判文书进行点评,每年择优选评40篇文书汇编成院内刊物《优秀裁判文书选编》。举行书记员技能考核竞赛等方式,各方面引导全院干警进行业务比武和学习。第六,改造升级阅读场所。重新规制图书阅览室,面积70平米,藏书数十万册,涵盖法律、社会、文学、管理等多个种类,专人规范管理。 

    天心法院学习平台结构图 

    (四)载体创新成就特色文化品牌 

    第一,政法职业心态建设显成效。文化是一种价值,文化也是一种心态。而法官维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关系着国家的稳定与和谐的维护,深为社会关注、瞩目和期待,压力日渐增长,任务愈来沉重,可保障不尽人意。在这样的困境中,如果法官职业伦理素质不高、心理承受力不够、心态健康度欠佳,就会心理失衡,消极履职,进而倾斜天平,枉法裁判。法官唯心态正,才有司法公;唯心态平,才有文明行;唯心态好,才文化昌。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官的心态建设的重要性犹显格外突出,而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政法职业心态建设的马贤兴院长到该院工作后,积极投入法官心态建设工作中,针对好心态的十种境界、人生处境的二十个面对 ,通过系列举措和方法,为法官树立正义在胸,责任在肩;把握现在,干好当下;自信自尊,乐观坦然;感恩社会,欣赏生活;宽容为怀,豁达大度;简单生活,大道至简;正视困难,面对挫折等多层次心态建设目标。文化的发展最终是人的发展,推行法官心态建设,抢占了基层法院文化发展制高点,为法院发展特色文化品牌树立标杆。 

    第二,文化成果展示有载体。该院每年举办两期征文活动,并将优秀文章和作品汇编成相对应的一年两期院的内刊物——《法域沉石》。作品文体不限,有范式学术论文、典型案例分析、古典辞赋、现代诗词、杂记随笔、旅游笔记、散文、书评等各种文体,体现出了该院干警综合素质高、爱好广泛、逻辑思辨和语言特赋等特点,可说文采各异,色彩斑斓,档次中高,可读性强。定期举行摄影比赛,无形中成就了一支有较高水平业余摄影队伍,十来人常业外采风,参与比赛。这些展示了法院的文化软实力,证明法官并非简单的办案机器,潜移默化的熏陶使人格调高雅、兴趣广泛。 

    第三,道德讲堂进法院。为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成立宣讲团,主要聘请传统文化、礼仪、伦理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作为院外专家成员,同时还在院内选定相关领域有专长的审判员作为兼职宣讲成员。每次讲堂开讲商定一个契合实际的主题,已经成功开讲三次。同时,还延伸道德讲堂促工作,比如结合道德讲堂促大走访工作,结合道德讲堂促志愿者活动等等。道德讲堂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法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修养和对“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方面的认知与认可度。 

    四、结语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魂,文以铸之。”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缺乏文化根基的法院,发展是没有理念的,优良品质是不能传承的,产生的法律产品也就难以让公众信服和敬仰。但基层法院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如何选择推进路径,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挖掘本土资源,扬长避短,同时要避免“全、空、虚”,分清侧重点和轻重缓急,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像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硬件条件相对不错的情况下,在近两年在文化建设上,调整思路,注重于制度文化带动法官行为文明,着重创新载体并借助于特色平台,抓住一两个文化发展方向和目标,于较短时间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特色,最终形成文化建设主体全部参与并受益、成果凸显有特色品牌的发展态势。可以说,这是一个适应这个法院文化建设实际和需要的路径或飞跃之门,对于全国众多基层法院而言,这样的路径选择肯怕有其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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