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首页> 首页人物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平民法官老王
作者:王晨西   发布时间:2012-02-28 16:14:31


    老王是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乡村法官,在法庭里工作了一辈子,荣誉证书摆满了几大箱,多次立功受奖,然而时至今日他仍是一名普通干警,经济上也是捉襟见肘。但和老王在一起的这么些年,我从未听他发过一句牢骚话。他还经常对我讲,当官不是我没有机会,而是我不稀罕,当了官哪能天天接触群众,我就是愿意和老百姓在一起。想挣钱,二十年前我就发财了,我的很多战友早就好意的邀请我去做贸易,都被我拒绝了,我怎么也舍不掉我的法律梦。老王,就是一个这么“怪”的人。  

    其实喊他老王,当着他的面我是不敢的,他还是一个相当严厉的人。有一次,我和老王一块下乡去送达判决书,被告刘能是一个赡养案件的当事人,经过老王的多次调解,被告始终不为所动,仍坚持认为当初父母对待自己不如其他姊妹们,不愿意赡养两位老人。无奈,老王作出了判决,要求被告每年给付原告小麦500斤,人民币500元。当我们来到被告的家里时,被告正在家里收拾玉米,见我们来到后不理不睬,仍继续忙着他的。老王和他打过招呼,就依法向他宣读了判决书。听到判决内容的被告突然大喊大叫,说老王判案不公,拒不签收判决书,态度十分恶劣。老王还是向被告进行耐心的解释,并严肃地向被告讲明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最终,被告慑于法律的威严,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两位老人的生活有了保障。

    工作之外老王的业余生活也是丰富多彩,读书,资助贫困学生,义务进行法制宣传,总之是一刻也不闲着。多年来,老王审理了数百起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而这与他平时爱学习的习惯是分不开的,一有空闲他就拿上看相关的法律书籍。他经常说我们国家这几年法律制定的多,不注重更新法律知识肯定适应不了新形势下的法律问题。久而久之我们也都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除此之外,老王还从本就不多的工资中帮助了2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完成学业,自费购买法律书籍在农村集市普法,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农民兄弟知法,懂法,守法,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通过老王的努力,我庭涉农案件明显减少,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老王是平凡的,他只是数万名法官中的普通一员,老王同时又是不平凡的,正是有着千千万万个像老王一样的人民法官,我国的法制化建设才得以顺利进行。老王是我的前辈,他传授给我的不仅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知识,更教会了我怎么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他将一生宝贵的精神财富无私的都教给了我们,老王是我的楷模。我一定会按照他的要求继续把司法为民的理念传承下去,公正司法,作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法律接班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