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通讯员 司珑)
在接连生下两个女儿,多年来被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丈夫龙某打骂,妻子吴某终于不堪忍受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尚未成年的二女儿由原告负责抚养并随其生活,由被告龙某每月300元抚养费至小孩年满18周岁为止。
原、被告于1988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并于1989年7月双方自愿在万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1990年9月生育大女儿(已结婚),2002年8月生育二女儿。婚后初期夫妻关系一般,大女儿的出生并没有为这个家庭增添多少欢乐,反而丈夫经常会因为想要儿子对原告大吼、打骂,特别是在2002年原告生下二女儿后,这对重男轻女严重的龙某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经常对吴某恶言相下,甚至拳打脚踢。为了年幼的女儿吴某一直忍受,但是并没有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面对日趋变本加厉殴打他的丈夫,终于,不堪忍受的吴某于2009年7月带着女儿一直与被告分居生活至今,并于2011年10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属自主婚姻,但婚后因原告接连生下两个女儿,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被告经常无故对原告打骂,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且原告自2009年7月与被告一直分居两年多,可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