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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为妇女儿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2-03-02 09:35: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陈红霞)
近年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好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该院对涉及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努力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开辟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 同时,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督促履行,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审理过程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的发展角度来依法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调解制度,同时积极依靠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时,女方在无过错的前提下,在住房、抚养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此外,该院还积极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有关工作。在中小学设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有效的宣传预防和打击整治,切实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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