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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詹红荔精神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作者:常非凡   发布时间:2012-03-02 09:39:56


    在《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对詹红荔同志有这样的描述:“作为一名基层的共产党员和政法干警,詹红荔同志政治坚定、一心为民、勤勉敬业、清正廉洁,在她身上充分体现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政法干警情系群众、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詹红荔同志是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来的全国重大典型,她的生动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对理想信念始终不渝,对党的事业永不懈怠,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用全部生命和心血践行入党誓言,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践行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坚强决心。詹红荔精神让广大法官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让我们看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风貌,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内涵和真谛,为广大法官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一、以詹红荔同志为学习楷模,做一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人民法官。政治坚定是人民法官的第一位政治条件,也是拒腐防变、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屏障。弘扬詹红荔精神,必须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坚定政治方向,才能坚定理想信念。詹红荔精神虽然以詹红荔个人名字命名,但它反映了这个时代法官群体的整体意志。詹红荔精神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就是一个个平凡的法官,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实现的,处在执法一线的人民法官,要始终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像詹红荔同志那样对党忠心耿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方向不偏离、原则问题不含糊、风吹雨打不动摇,要坚持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社会现象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着眼于人民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为完成人民审判事业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所肩负的历史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以詹红荔同志为学习楷模,做一名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人民法官。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开开心心生活是詹红荔同志的座右铭,律师评价她:“法庭之内易于沟通,法庭之外难有私交”。这种高度的评价是詹红荔同志公正、廉洁、自律的一个缩影。公正司法,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在南平市,不少当事人都要求将自己的案件交给詹红荔审理,正是在于詹红荔同志的公正廉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司法是高度危险的职业,利益、人情等各种致命的诱惑总是一直与司法的运行难分难解。公正是司法必须坚守的最低底限,也是司法的最高目标追求。每一名从事人民审判工作的同志,都要坚持法律在心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秉公断案。牢记党的教诲,正确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承担更多的责任,严格律己,不以权谋私。作为人民法官在实际工作中,要坦然面对得与失,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把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把为党、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当做“得”去争取,去拼搏,去奋斗。把名利、地位、金钱当做“失”去看待,失之坦然,失之心安,失之无悔。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反哺为人民谋利益。同时要时刻警钟长鸣,排除外部诱惑对司法职业者的伤害,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以詹红荔同志为学习楷模,做一名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的人民法官。詹红荔同志认为,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需要,学习是创新的基础,也是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保持积极向上态度的唯一途径,为了保持与青少年的良好沟通,她学历史、学心理学、学书法、学绘画,还参加舞台情景剧《送你一束百合花》演出,打动了无数观众。弘扬詹红荔精神,关键是增强工作探索创新的自觉性。詹红荔精神给我们的启发是,在工作中要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进行创造性的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工作法,认真研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官要在司法实践中开动脑筋,注重观察,深入思考,研究问题,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努力成为知识丰富,视野开阔,理论扎实,业务精通的行家里手。弘扬詹红荔精神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广大受教者了解詹红荔精神实质,不仅具有示范性更有实践性,詹红荔的“三三九不工作法”还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不是高高在上的信仰,而是具体的规范。人民法官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和光荣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嫉恶如仇的正气,攻坚克难的勇气,不畏艰险,不怕困难,敢抓敢管,真抓实干,遇到问题不回避,遇到困难不躲避,遇到风险不逃避,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像詹红荔同志那样既对具体个案作出依法裁判,又始终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化讼少讼无讼”,延伸拓展法院、法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手段途径,真正走出符合审判规律、顺应民情民意、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工作新路,推动法院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四、以詹红荔同志为学习楷模,做一名默默奉献、勇挑重担的人民法官。恪尽职守是人民法官的职业基本要求,更是人民法官党性觉悟的重要表现。詹红荔同志自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九年如一日,加班加点,无私奉献,所审结的500多个涉及1140多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使4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得以化解,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詹红荔精神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是继宋鱼水、陈燕萍之后,全国法院系统涌现出的杰出代表,反映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具有典型示范性。百德勤为首,人民法官工作上辛苦劳累,名利地位也不显赫。如果没有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大公无私的境界,难以守住清苦,耐住寂寞,抗住诱惑。人民法官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在奉献中体现价值,在工作中感受快乐。就像詹红荔同志常说的那样:“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名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

    五、以詹红荔同志为学习楷模,做一名关注民生、心系群众的人民法官。詹红荔身上最能打动人的精神,就在于她的亲民、爱民,她确实是一位真正的 “爱心法官”。她总结出了一套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情铸和谐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坚持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越来越多的组织和群众在她的示范下主动投入帮教工作。9年里,她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唱响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詹红荔同志为法院干警树立了一面光辉旗帜,也精彩诠释了一名党员法官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弘扬詹红荔精神,核心是加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詹红荔精神给我们的启示是,要紧紧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展规律,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为了人民,事业发展依靠人民,公平正义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自觉把司法审判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统一。人民法官要牢记党的宗旨,强化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服务于民。要倾听群众呼声,关系群众疾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做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惠民、便民、利民的实际举措服务于民,以司法审判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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