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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满足变态心理向妇女臀部喷射硫酸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02 16:12: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杭延生)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丛某因犯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2011年8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丛某在海拉尔区铁路火车站前广场尾随被害人白某,当白某行至铁路文化宫附近时,丛某用随身携带装有硫酸的注射器向穿着裙子的白某臀部喷洒,致使白某裙子被烧坏,左臀部烧伤4×5平方厘米和左小腿烧伤4×15平方厘米。案发后,被告人丛某已与被害人白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白某人民币6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丛某为满足心里刺激而使用装有硫酸的注射器向被害人裙子喷洒,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妇女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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