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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喝超市饮料遭脱衣搜身 保安被判2年
发布时间:2011-08-16 15:23: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范静)   因为偷喝饮料且没有缴纳所谓的罚款,30岁的杨女士被超市保安队长周洋强迫脱去衣服搜身。8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了被告人周洋有期徒刑2年。

    2010年9月22日17时许,被告人周洋在海淀区北洼路物美超市保卫部办公室内,因被害人杨某某偷喝了超市饮料而强行翻看杨女士随身携带的包,强迫杨女士撩起上衣、褪下裤子,并持橡胶棍对杨胸部、腿部进行殴打,致杨多处软组织损伤,经依法鉴定为轻微伤。被告人周洋作案后接到电话通知,于2010年9月2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庭审过程中,经法院调解,被告人周洋的家属替被告人周洋赔偿被害人杨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1500元,被害人杨某某撤回对被告人周洋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周洋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洋以殴打、胁迫等手段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鉴于被告人周洋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能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亦因此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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