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家境贫寒留不住人 都安一老汉22年不见妻儿
老汉最终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03-06 09:28:3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乡村民唐老汉,由于家境十分贫寒,加上夫妻感情不合,妻子不甘贫困带着一对儿女不辞而别,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夫妻分居长达二十多年之久,无奈之下唐老汉起诉离婚。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唐老汉今年67岁,他22年不见的妻子韦某也已经年逾6旬,他想不到自己这把年纪了还要打官司。 原告唐老汉诉称,他与韦某经人介绍认识恋爱,于1977年5月6日在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由于家庭贫穷,韦某常因琐事与原告吵架,1990年6月韦某带着儿子和女儿不辞而别,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多年来,韦某没有尽到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以上,为此,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准许原告与韦某离婚。 2011年11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韦某经法院合法传唤,依然毫无音讯。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韦某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婚后双方感情尚好,但是自从子女出生后,由于家庭琐事,夫妻经常发生争吵,为此,韦某于1990年6月带着子女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二十年之久,双方互不往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起诉要求与韦某离婚,理由充分,法院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之规定,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责任编辑:
王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