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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一男子深夜专盗大酒店保险柜领刑13年
发布时间:2012-03-06 10:01: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松云 张海峰)
焦作一男子李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先后潜入市区七个大酒店,撬开吧台和财务室的保险柜,盗走香烟及现金等物品,共计23万余元。3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先后在深夜携带撬杠、螺丝刀等作案工作潜入市区嘉园大酒店、奇鼎皇牛火锅店等七个大酒店的吧台和财务室,将保险柜撬开,盗走玉溪、中华等名烟和现金,并予以挥霍。在盗窃最后一家酒店时,李某已经撬开了保险柜,正往携带的包里装钱时被巡逻保安当场抓获。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当庭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秘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依据相关法律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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