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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90后”持刀报复情敌致其死亡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2-03-08 09:23: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健)   一名90后因遭到情敌的殴打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在一次向情敌讨要说法时,持刀刺其胸部致其死亡。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黄某与女朋友徐某谈恋爱期间,被害人刘斌某也追求徐某。2011年1月31日,被告人黄某在于都县盘古山镇街上与被害人刘斌某相遇,刘斌某以看黄某不顺眼为由殴打黄某,致黄某受到轻微伤害。黄某便记恨在心,一直随身携带匕首要报复刘斌某。2月5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黄某通过徐某约刘斌某来盘古山公园玩。后被害人刘斌某来到公园行至黄某等人旁边时,黄某将刘斌某拦住,就被殴打一事向刘斌某讨要说法。在遭到刘斌某拒绝后,黄某与刘斌某相互殴打,黄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捅刘斌某胸部一刀,致刘斌某受伤倒地,随后黄某捡起匕首逃离现场。当晚7时许,被告人黄某到于都县公安局靖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斌某是由于严重的主动脉弓损伤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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