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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两小偷胡同内屡次盗窃公交车电瓶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13 16:53: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菅卫华)   王某和郑某都曾因盗窃被判过刑,重获自由后,他们恶习难改,又把黑手伸向了夜晚停靠在路边的公交车。3月12日,王某和郑某因盗窃公交车电瓶,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8个月、6个月的有期徒刑,且均被处以罚金1000元。

  2011年3月22日清晨,公交车司机王师傅准备发车时,发现车打不着了,他下车一检查,车上的电瓶居然不见了。原来,当日凌晨1时许,王某和郑某预谋之后,带着螺丝刀来到王师傅的公交车前,将车上一块价值391元的电瓶给卸走了。

  王师傅居住在市区议台路附近,为了出车方便,他就近将公交车停放在了议台路西侧一条胡同内,没想到此举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王师傅很恼火,公交车电瓶被盗,不但需要花钱维修,还耽误了运营,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不便。

  两天后,王某和郑某又用类似的手段从另外一辆公交车上盗窃了两块价值846元的电瓶。据两人落网后交待,他们之所以选择公交车下手,是因为一些公交车夜晚停放在路边,且无人看管,盗窃电瓶轻而易举。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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